齐河天气30天_齐河天气30天查询表
1.德州气象局的历史沿革
2.关于切实做好极端恶劣天气下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1.山东发布大雾**预警信号
山东省气象台2008年1月31日8时40分发布大雾**预警信号:鲁南、鲁中、半岛西部已出现小于500米的浓雾,未来12小时内上述地区仍将继续。请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防范准备。鲁南、鲁中、半岛西部出现小于500米的浓雾,导致山东省内多条高速公路封闭和多个航班延误。春节期即将结束,频繁发生的大雾天气,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了一些不便。鲁中的潍坊、淄博,鲁南的枣庄,半岛地区的青岛、日照以及鲁西南、鲁西北的局部地区,出现了能见度为200米-500米的浓雾天气,山东其他地区也出现了轻雾。潍坊、枣庄、青岛、日照四市还发布了大雾**预警信号(能见度500米以下)。今日上午8时40分, 山东省气象台发布大雾**预警信号:鲁南、鲁中、半岛西部已出现小于500米的浓雾,未来12小时内上述地区仍将继续。 截至31日10时50分左右,山东境内因雾封闭的高速公路收费站有:京福高速济南西、崮山、万德、泰安西、泰肥、满庄、瓷窑、曲阜北、曲阜、邹城站;绕城高速天桥、机场、郭店、济南东、济南南站;济青高速全线各站;济莱高速全线各站;青银高速济阳、齐河东、靳家、遥墙站;京沪高速蒙阴、孟良崮、青驼、临沂、罗庄、苍山、郯城、红花埠站;日东高速东明、菏泽西、菏泽、菏、郓城、郓城南、费县、平邑东、平邑;菏关高速,威乳高速目前运营情况正常。
2.沈阳发布大雾**预警信号
沈阳中心气象台2009年2月10日7时30分发布大雾**预警信号:
受地面气旋影响,目前锦州北部、阜新北部地区以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浓雾且将持续2-3小时,请注意防范。
3.安徽发布大雾**预警信号
安徽省气象台2009年2月10日5时10分发布大雾**预警信号:
安徽省沿淮淮河以南部分地区已出现或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并持续,其中寿县和定远已出现能见度200米的雾。请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防范准备,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准备工作;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等单位加强交通管理,保障安全;驾驶人员注意雾的变化,小心驾驶;户外活动注意安全。
4.山西发布大雾**预警信号
山西省气象台2009年02月08日17时30分发布大雾**预警信号:
忻州、运城、临汾的个别县市,太原、长治、阳泉、晋中、吕梁的部分县市,未来1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
5.江苏发布大雾**预警信号
江苏省气象台2009年2月8日05时37分发布大雾**预警信号:
预计未来6小时内连云港、盐城和南通的部分地区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其中上述部分地区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雾并将持续。
6.海南省发布大雾**预警信号
海南省气象台2009年2月4日6时6分发布大雾**预警信号:
海口市地区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雾并将持续,请交通、航运等部门注意做好防范措施。
7.江苏发布大雾**预警信号
江苏省气象台2009年2月4日05时55分发布大雾**预警信号:
预计未来6小时内扬州、镇江地区和宿迁、淮安的西部地区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其中上述部分地区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等于200米的雾并将持续。
8.陕西发布大雾**预警信号
陕西省气象台2009年2月3日9时30分发布大雾**预警信号:预计今天白天到晚上,陕西省关中和陕南大部分地区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大雾天气.请有关单位做好防御工作。
9.北京市气象台12日13时45分发布大雾**预警信号:预计未来12小时内大部地区可能出现大雾,局地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请注意防范
新华网西安10月12日专电(记者刘彤)陕西省气象台12日8时30分发布大雾**预警信号,称未来12小时内陕西部分地区将出现大雾天气,提醒相关部门做好防御准备。
陕西省气象台在预报中称,未来12小时内,榆林东部、延安、铜川、咸阳、宝鸡、西安、渭南的部分地区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的雾,局地可能有能见度小于200米的大雾天气。
为此,陕西省气象台提醒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做好防雾准备工作;机场、高速公路、轮渡码头等单位要加强交通管理,保障安全;驾驶人员应注意雾的变化,小心驾驶;户外活动注意安全。
德州气象局的历史沿革
夏季17:30、冬季16:30。根据查询欧乐堡得知,欧乐堡全年营业时间,夏季9点开门,17:30关门,冬季9点开门,16:30关门。欧乐堡梦幻世界,坐落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是泉城欧乐堡度区中的一个景区。
关于切实做好极端恶劣天气下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1950年3月17日,中国华东军区航空处气象处德州气象站在德州市区石芦街31号建立,为全市首个气象站。1955年5月禹城气候站建立, 1957年1月建立临邑县气候站、宁津县气候站,1958年10月建乐陵县气候站、平原县气候站,1959年1月建齐河县气候站、夏津县气候站,1961年10月1日建陵县气候站,1962年2月建立武城县气候站,1957年1月建庆云县气象服务站。1961年建立德州地区气象台,下设预报、农气、观测、报务、台站管理五个组。
德州气象初建时属军队建制,1954年改属山东省气象科,1959年改属县市农业局,1964年德州气象管理体制由地方人民委员会领导改为“省气象局和本地人民委员会双重领导,以省气象局为主”,10年改为军管, 13年8月改为地方革命委员会领导 ,1980年改为气象部门和地方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为主。
13年德州地区气象台改为德州地区革命委员会气象局,增设局办公室;19年建立业务科、气象台;1982年增设政工科。1985年改为德州专区气象服务台,内设办公室、业务科、政工科、预报科、纪检组五个科室。下辖陵县、平原、夏津、武城、齐河、禹城、乐陵、临邑、商河、济阳、宁津、庆云十二个县气象站。德州为国家基本观测站和农业气象基本观测站,其他各县均为一般站。1990年1月商河、济阳两县气象站划归济南市气象部门管理。1991年撤销纪检组,成立监察审计室,新增技术装备科、技术咨询服务中心,并将预报科改为气象台。1993年撤销技术装备科及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成立产业科、专业气象服务科。1994年设电视天气预报制作中心。
1995年1月,德州基本观测站改为一般站,陵县气象站改为国家基本观测站。随德州撤地设市,1995年4月地区气象服务台更名为德州市气象局。1996年,将政工科改为人事科,与监察审计室合署办公。新增防雷中心、庆典服务中心。同年,在山东省气象系统率先推行竞争上岗,领导干部实行聘任制,职工双向选择,聘用上岗。1998年10月3日,市局建立综合档案室。
2001年12月根据鲁气人发[2001]57号,市局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监察审计科(与党组纪检组合署办公)、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业务科技科、财务科、政策法规科4个职能科室;设气象台、气象科技服务中心(德州市专业气象台、德州市气象局电视预报制作中心、德州市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后勤服务中心、防雷装置质量检测检验所4个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全市10个县(市)气象机构实行局、站合一。
2006年根据《德州市国家气象系统机构编制调整方案》(鲁气办发〔2006〕81号)设:办公室、业务科技科、人事教育科(监察审计室、精神文明办)、政策法规科(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气象台、气象科技服务中心(德州市专业气象台)、雷电防护技术中心(德州市防雷中心)、财务结算中心,机构规格均为正科级,另设物业服务中心挂靠办公室管理。2007年5月根据山东省气象局《关于全省气象部门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中心机构设置的通知》(鲁气办发〔2007〕68号)在市局机关设财务科,与局办公室合署办公。市气象局财务结算中心更名为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仍为市气象局正科级直属事业单位。
1987年5月德州地区建立防雹降雨领导小组,平原、乐陵、济阳、商河四个县(市)率先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此后陵县、夏津、武城、齐河、禹城、临邑、宁津、庆云先后开展该项工作。地区及县市人影领导小组由地区行署和县市分管理负责人为组长,成员为当地财政、农业、气象、公安、民政、人民武装等部门负责人。
1996年12月,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建立德州市人工防雹降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批复》(德编〔1996〕66号)批准成立“德州市人工防雹降雨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市办公室。
2003年,市将市人工防雹降雨领导小组办公室划归市气象局管理,各市、县(市、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也陆续移交气象部门。
2004年,市县人工防雹降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分别更名为本地人民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极端恶劣天气下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人民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6月25日晚23时50分,德州市齐河县突发强对流天气伴随大暴雨,引起赵官煤矿和邱集煤矿发生双回路停电,导致赵官煤矿井下滞留人员249名,邱集煤矿井下滞留人员96名。经全力组织救援,两个煤矿所有井下人员已安全升井。遇险发生后,刘家义书记、李干杰代,王书坚常务副,凌文、汲斌昌副等省委、省领导分别作出批示,对做好当前尤其是极端恶劣天气下的安全生产防范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极端恶劣天气下安全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落实极端恶劣天气安全防范应对责任当前,我省已进入汛期,强雷电、强降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有发生,不利因素增多,极易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丝毫不能有半点马虎大意,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三个必须”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拧紧责任链条,强化分析研判,切实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高度关注和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汛期安全生产特点,立即对极端天气期间安全防范及应对措施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查缺补漏,堵塞漏洞,提前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做到早准备、早防范,确保一旦有险情,能够迅速应对,准确化解,确保万无一失。
二、强化措施,切实做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要结合开展安全生产三年行动,突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深入排查治理极端恶劣天气可能带来的安全隐患。
突出抓好矿山安全管理。各煤矿、非煤矿山企业要深刻吸取教训,加强汛期应急预案管理,健全完善暴风、暴雨、强雷电等灾害性天气突发性停电和暴雨淹井以及“雨季三防”等专项应急预案,抓好应急预案的教育培训和演练,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战性。要加强双回路供电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做好应急备用电源建设,确保停电发生后能够迅速补充电源,确保安全、迅速、有效地撤出井下人员。要加强灾害性天气应急处置,突出抓好“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三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等刚性规定落实,确保第一时间取有效应对措施。凡天气预报为蓝色预警及以上或24小时连续观测降雨量超过50毫米时,全部立即停产撤人,实施紧急避险。暴雨过后安全隐患没有排除的,严禁安排下井作业,防范因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灾难,确保大雨不淹井、洪灾不伤人。
突出抓好电力运行安全管理。各级供电部门要围绕一级用户电力供应保障,组织电网企业全面梳理网架结构,重点针对网架薄弱环节,加大投资力度进行线路改造升级。会同气象部门,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协调联动,做好电网风险分析、运行监视、信息汇总和异常处置等工作。要组织各级各有关单位和电力企业进一步完善电力应急处置和故障抢修等预案,做好抢修队伍、备品备件和应急电源储备,有针对性的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提高电力运行保障能力。
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针对夏季汛期高温、雷电、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按标准配备各类排水、发电、加固等应急装备,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企业紧急停车、物料退出等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开展有针对性的现场处置预案演练,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应急知识和技能,确保突发情况下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理措施落实到位。各地要突出涉及《忌水危险化学品名单》中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等重点,根据遇水反应情形、灭火方法等科学制定并落实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对前期“四防”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实行闭环管理,严密防范水患带来的安全风险。
突出抓好交通安全管理。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针对极端天气,强化路面管控和疏导,加强对桥梁隧道的安全检查,严防道路交通事故。要加强对海上交通的动态监管,遇到极端恶劣天气要取有效措施,严禁各类船舶违规出海作业,及时通知海上生产作业渔船实施紧急避风。各航运单位和港口要严格执行渤海湾客滚船“逢七不开”制度。
突出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要加大对建筑工地、生产厂房、临建设施的排查,重点加强对基坑支护、起重机械、脚手架、临建板房稳固情况和用电设施安全性能的检查维护。遇有大风、雷电、强降雨等极端天气,要迅速停工撤人;对存在洪水、滑坡、垮塌和泥石流等威胁的区域,要提前取有效防范措施;强降雨过后及时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排除积水,要全面排查现场安全状况,存在隐患问题的一律不得复工。消防、特种设备、旅游、教育等其他行业领域,都要结合实际,切实做好极端恶劣天气下风险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及时应对,切实强化应急值守和应急准备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值班岗位责任制,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紧急突发,要立即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预警,进一步加强气象、水利、电力、自然、农业农村、应急等部门的沟通联动,做到信息及时共享,同步应急联动。要进一步完善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切实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确保各环节工作到位。各级消防救援队伍和各类专业救援队伍要进入汛期战备状态,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迅速出动,有效应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山东省人民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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