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准气象站每天观测的时间至少要几次

2.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

3.气象站选在哪

4.建设机场气象站与其他气象站的主要区别

5.国家基本气象站和国家一般气象站是怎么区别和界定的?

气象站建设的区位条件_气象站建设标准规范

都是有标准的像气象站类,有这些,,具体的标准,您可以百度,输入前面的标准,就会查到各个标准的具体内容, 希望这些能帮到您!!

1、《气象仪器及观测方法指南》世界气象组织(WMO)仪器和观测方法委员会(CIMO)

2.《QX/T 61-2007地面气象观测规范》 中国气象局

3.《QX/T-2000Ⅱ 自动气象站行业标准》

4.《QX/T74-2007风电场气象观测及资料审核、订正技术规范》标准

标准气象站每天观测的时间至少要几次

观测值班室是安放室内观测仪器的场所和值班观测员的工作室。

⑴ 一般应建在观测场北边,保证观测员在值班室有较开阔的视野,能看见观测场的全貌,可随时监视观测场的情况和天气的变化。

⑵ 安装集中控制和分配供电电源的配电箱。

⑶ 防雷必须符合气象行业规定的防雷技术标准的要求。

千华网讯(金丽颖 记者侯冰冰)23日,记者从市气象局获悉,我国第一部关于“保护气象设施”的细化立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条例指出,一般气象站观测场周边30米内禁止修建公路、种植高度1米以上植物;气象观测站800米内建超高违章建筑,200米范围内设垃圾场、排污口等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的违法行为最高将会被处以5万元的罚款。

据介绍,我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面临的自然灾害也多,暴雨、干旱、冰冻等气象灾害不断发生,一些新的自然灾害如城市内涝造成的损失越来越严重……要有效防治自然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就必须保护好气象设施,保护好气象探测环境。许多气象台站当年本来位于城市郊区和农村,随着城市化发展,经常出现气象设施被破坏等事故,出台《条例》,就是为保护气象设施划几条“杠杠”。

《条例》共有26条,主要包括气象设施保护制度、探测环境保护制度、工程建设管理制度、气象台站迁移审批制度4方面内容。气象观测场周边3万米保护范围内,禁止新建、扩建城镇、工矿区,上空禁止设置固定航线;并且在1万米范围内不许设置垃圾场、排污口等干扰源;1000米内不许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国家基准气候站、气象站周边,500米内禁止设置垃圾场、排污口;200米内禁止修建铁路;50米内禁止修建公路和种植超过1米高度的植物。一般气象站观测场周边30米内,禁止修建公路、种植高度1米以上植物。

违反《条例》规定,危害气象设施的,单位将处以1万元到5万元罚款;个人将处以100元至1000元罚款;危害气象探测环境的,单位将处以2万元至5万元罚款,个人将处以200元至5000元的罚款。因破坏产生的迁移、建设费用,可以向破坏的责任人追偿。

此外,《条例》规定了迁移气象台站的三种情形,即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城镇总体规划调整和探测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失去恢复可能。同时,明确了迁移台站的三个条件,即先批准后迁移、先建新站再迁旧站以及新站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新址和旧址之间要进行至少一年的对比观测。

气象行业管理若干规定

标准气象站每天观测的时间至少要3次。

国家级地面气象观测站自动观测项目每天24小时连续观测。基准站,基本站定时人工观测次数为每日5次(08、11、14、17、20时),一般站定时人工观测次数为每日3次(08、14、20时)。

各台站均须观测的项目:能见度、天气现象、气压、气温、湿度、风向、风速、降水、日照、地面温度(含草温)、雪深。

标准气象站的组成:

标准气象站由气象传感器、微电脑气象数据集仪、电源、通风罩、全天候防护箱和气象观测支架、通讯模块等部分构成。能够用于对风速、风向、雨量、空气温度、空气湿度、光照强度、太阳辐射、土壤温度、土壤湿度、蒸发量、大气压力等十几个气象要素进行全天候现场监测。

可以通过专业配套的数据集通讯线与计算机进行连接,将数据传输到气象计算机气象数据库中,用于统计分析和处理各项数据。

气象站选在哪

第一条 为了加强气象行业管理,促进气象行业协调发展,优化配置,实现共享,提高气象行业的总体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结合气象行业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及其所属的气象台站、院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其他有关部门及其所属的气象台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气象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气象行业管理工作。

地方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行业管理工作。第四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制定气象行业规划和政策,完善气象行业法规和标准,强化气象行业监督,加强气象行业协调、指导和服务,合理配置国家对气象行业的投入。第五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气象行业的业务和科技合作与交流、气象科普宣传、气象科技成果推广等活动,提高气象工作水平。第六条 院气象主管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按照合理布局、有效利用、兼顾当前与长远需要的原则编制气象事业发展规划。

全国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由院气象主管机构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报院或者有关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根据全国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有关部门编制,经院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批准后实施。

院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其他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制定本部门或者本系统的气象事业发展规划,报院气象主管机构备案后,组织实施。第七条 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前,应当按照项目相应的审批权限,经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审查同意。第八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新建气象台站,应当按照审批权限,经院气象主管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批准后方可建立。建设时,必须遵守气象台站的建设标准和规范。

院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其他有关部门新建气象台站,应当按照气象台站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经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审查同意后,报本部门有审批权的机构审批。

为教学和科学研究等开展的临时气象观测,应当报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备案,临时观测的期限为两年。超过两年的,应当按照关于新建气象台站的规定执行。第九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迁移气象台站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十二条迁移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其他气象台站的规定执行。

院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其他有关部门迁移本部门或者本系统气象台站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十二条有关迁移其他气象台站的规定执行。

院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其他有关部门撤销纳入院气象主管机构区站号管理的气象台站,应当经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审查同意。第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院其他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其他有关部门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建设的气象台站情况,应当定期进行备案统计。第十一条 院气象主管机构负责全国气象标准化工作的归口管理,统一组织制定、修订气象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范和规程。

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可以根据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修订气象地方标准、规范和规程。第十二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院其他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组织气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实施,其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遵守国家制定的气象标准、规范和规程。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三条 院气象主管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加强气象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建立气象信息共享、共用平台,实现气象信息共享。

院气象主管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做好汇交气象资料的接收、保存、应用和监管工作。

建设机场气象站与其他气象站的主要区别

选择正确的气象站观测地点,是取得具有代表性和比较性气象数据的必要条件。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注意地形和地面故障物的影响。这一点对风的测量尤其重要,因为地形的起伏及障碍物的存在会使风速和风向发生畸变。要避免这种影响,观测地点与周围障碍物的距离应该是障碍物高度的10倍以上。观测地点选在平台、气流通畅的地方。

2、安装地点应远离污染源。电磁波污染会影响热敏电阻的测量结果,影响温度的准确性,化学污染会影响湿敏电阻的测量结果。

3、风速的安装高度至少要超过周围遮挡物1米以上。

国家基本气象站和国家一般气象站是怎么区别和界定的?

用途不同。

1、建设机场气象站可以对机场区域的地面环境进行能见度、风速、风向、温度、湿度、大气压、雨量;路面状况等气象要素进行实时监测和统计,为航班的准时飞行保驾护航。

2、气象站是具体的环境参数监测设备,所安装的区域相对来说更加广泛,除了在各个省市重点城市安装之外,在高速公路、农田、森林、湖泊、海洋等区域也有广泛应用。

一、功能不同:

1、国家基本气象站(基本站):大多担负区域或国家气象情报交换任务,是国家天气气候站网中的主体。

2、国家一般气象站(一般站):获取的观测资料主要用于本省(区、市)和当地的气象服务,也是国家天气气候站网观测资料的补充。

二、界定方法不同:

1、国家基本气象站(基本站):是根据全国气候分析和天气预报的需要所设置的气象观测站。

2、国家一般气象站(一般站):是按省(区、市)行政区划设置的地面气象观测站。

扩展资料:

观测时注意事项:

1、值班观测员应随时观测和记录出现在视区内的全部天气现象。夜间不守班的气象站,对夜间出现的天气现象,应尽量判断记录。

2、为正确判断某一现象,有的时候还要参照气象要素的变化和其他天气现象综合进行判断。

3、凡与水平能见度有关的现象,均以有效水平能见度为准,并在能见度观测地点观测判断天气现象。

4、记录各种现象时要结合地面气象观测规范的要求和其定义,按出现的先后顺序记录,天气现象正好出现在20:

5、不论该现象持续与否,均应计入次日天气现象栏;如正好终止在20: 00,则应记在当日天气现象栏。

百度百科-国家基本气象站

百度百科-国家一般气象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