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体工商户从事种植业应交个税吗

2.我国目前有哪个期货有天气指数期货?

3.交税是每个月交还是一年一交?

气象服务费属于不征税收入吗?_气象服务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

农业企业的缴税费情况 一、农业企业应按规定设立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进行核算。(《税收征管法》第十九条) 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按月网上)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和其他资料。(《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五条) 二、印花税的相关政策规定:1、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纳印花税;2、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3、对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暂不贴花。其他如:资金账簿、营业账簿、购销合同等印花税应申报缴纳。 三、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财税〔2008〕81号) 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4、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社员生产和初加工农产品,视同农户自产自销,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2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用房,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属,用于进行农产品加工的生产经营用房,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报经地税部门批准,给予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照顾;4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收入,免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5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暂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四、支持农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浙地税发〔2009〕22号) 1.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除外)的所得,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 2.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项目免征营业税。 3.农业龙头企业、省级农业科技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如按规定纳税仍有困难的,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相应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或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农村、农场和农民个人将土地使用权转让或将土地承包(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4、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即乡、村的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水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产站、水产站、站、农机站、气象站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对其提供的技术培训等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5、对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6、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和经县级以上各级确认的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以及以社员自产自销为主要经营方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报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可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7、对为农村提供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保洁服务取得的劳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8、对农村、农场和农民个人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或将土地承包(出租)给个人或公司用于农业生产,收取固定承包金(租金),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农业生产包括农、林、牧、渔。 9、对农民个人因交通、城市建设等被征用农业用地而取得经济补偿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10、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自产自销农产品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将土地承包(出租)给个人或公司用于农业生产,收取固定承包金(租金),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农业生产包括农、林、牧、渔。 9、对农民个人因交通、城市建设等被征用农业用地而取得经济补偿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10、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自产自销农产品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五、企业所得税减免税备案 纳税人应在认真学习和掌握税收优惠政策的前提下,结合自身的实际经营情况,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严格划分和核算征税业务和享受税收优惠业务,正确计算税收优惠金额。纳税人享受企业所得税备案类优惠项目的,应按照《企业所得税备案项目报送资料管理规范》规定的时限及时向主管地税机关提请备案。如涉税优惠项目发生变化,应当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地税机关报告,并根据主管地税机关重新出具的《备案类减免税(费)告知书》执行。《备案类减免税(费)告知书》未送达前,纳税人应按规定申报缴纳税款。对经审查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备案项目,主管地税机关应及时取有效措施,追回企业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并按《征管法》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一律不得享受税收优惠。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减免对象: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除外)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减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850号);《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 。 备案期限:次年3月底前,实行一年一备。 报送资料:(1)上年度减免税政策的执行情况;(2)《备案类减免税登记表》;(3)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4)主管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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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从事种植业应交个税吗

一、 企业每月一次的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建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等。

二、 企业每季一次的税种主要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等。

三、 企业每年汇算清缴一次的则主要包括: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外籍人士及年薪12万元以上人士)、企业所得税等。

一、企业怎么交税?

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17%(低税率13%),增值税由国税征收。营业税为5%, 由地税征收。

2、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建税税率市区的税率7%;在县、镇的税率5%;在农村的税率1%。由地税征收。

3、教育费附加,3%征收率,由地税征收。_

4、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的按照实际利润额×25%的税率计算缴纳。经主管国税审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计算缴纳。

5、对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按超额累进税率5%-45%税率计算缴纳,股东分红按照20%比例税率计算缴纳,由地税征收。

6、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营业账簿按件5元贴花;记载资金账簿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贴花;财产租赁合同按照租金收入千分之一贴花,由地税征收。

二、减免政策

企业所得税减免是指国家运用税收经济杠杆,为鼓励和扶持企业或某些特殊行业的发展而取的一项灵活调节措施。

企业所得税条例原则规定了两项减免税优惠:

1、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级人民批准,可以实行定期减税或免税;

2、是法律、行政法规和院有关规定给予减税免税的企业,依照规定执行。

三、对税制改革以前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属于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安定的,经院同意,可以继续执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经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

2、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即乡村的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水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

生机站、气象站,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对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镇其他各类事业单位开展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2年;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二年。

我国目前有哪个期货有天气指数期货?

 从事种植业的农业企业按规定应该交纳的税:

1)增值税(免征)、企业所得税、印花税;

2)办公用房要缴纳房产税、土地税(免征)。

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

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4、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具体减免措施

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社员生产和初加工农产品,视同农户自产自销,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用房,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属,用于进行农产品加工的生产经营用房,按规定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报经地税部门批准,给予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照顾;

4、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收入,免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5、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暂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印花税的相关政策规定:

1、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纳印花税;2、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3、对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暂不贴花。其他如:资金账簿、营业账簿、购销合同等印花税应申报缴纳。

四、支持农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

1.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除外)的所得,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

2.按《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项目免征营业税。

3.农业龙头企业、省级农业科技企业、农产品流通企业,如按规定纳税仍有困难的,报经地税部门批准,可相应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或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农村、农场和农民个人将土地使用权转让或将土地承包(出租)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的,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4、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即乡、村的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水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产站、水产站、站、农机站、气象站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对其提供的技术培训等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5、对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6、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和经县级以上各级确认的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以及以社员自产自销为主要经营方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报经主管地税机关批准,可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7、对为农村提供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保洁服务取得的劳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8、对农村、农场和农民个人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或将土地承包(出租)给个人或公司用于农业生产,收取固定承包金(租金),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农业生产包括农、林、牧、渔。

9、对农民个人因交通、城市建设等被征用农业用地而取得经济补偿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10、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从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的自产自销农产品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五、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六、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七、减免税收的报送资料:

(1)上年度减免税政策的执行情况;

(2)《备案类减免税登记表》;

(3)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减免税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

(4)主管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交税是每个月交还是一年一交?

近日,郑州商品与国家气象信息中心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全面启动天气指数编制与应用、天气衍生品研发上市、“期货+气象”复合型人才培养等系列合作。以前调侃的“卖天卖地卖空气”,或许都要成真了。天韧科技提供天气指数保险服务。

一、企业每月一次的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建税以及教育费附加等。

二、企业每季一次的税种主要包括: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等。

三、企业每年汇算清缴一次的则主要包括: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外籍人士及年薪12万元以上人士)、企业所得税等。

一、企业怎么交税?

1、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17%(低税率13%),增值税由国税征收。营业税为5%,由地税征收。

2、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建税税率市区的税率7%;在县、镇的税率5%;在农村的税率1%。由地税征收。

3、教育费附加,3%征收率,由地税征收。_

4、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的按照实际利润额×25%的税率计算缴纳。经主管国税审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税率计算缴纳。

5、对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按超额累进税率5%-45%税率计算缴纳,股东分红按照20%比例税率计算缴纳,由地税征收。

6、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营业账簿按件5元贴花;记载资金账簿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贴花;财产租赁合同按照租金收入千分之一贴花,由地税征收。

二、减免政策

企业所得税减免是指国家运用税收经济杠杆,为鼓励和扶持企业或某些特殊行业的发展而取的一项灵活调节措施。

企业所得税条例原则规定了两项减免税优惠:

1、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级人民批准,可以实行定期减税或免税;

2、是法律、行政法规和院有关规定给予减税免税的企业,依照规定执行。

三、对税制改革以前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属于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安定的,经院同意,可以继续执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经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新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2年。

2、对农村的为农业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行业,即乡村的农技推广站、植保站、水管站、林业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

生机站、气象站,以及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专业合作社,对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以及城镇其他各类事业单位开展的技术服务或劳务所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取得的技术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

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咨询业(包括科技、法律、会计、审计、税务等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免征所得税2年;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对新办的独立核算的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自开业之日起,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二年。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